我不是给你们讲在国外的感受的合适人选,因为我已经在国内生活了。虽然我在国外生活了11年,但我没有加入美国国籍,因为在中国做律师必须是中国公民。
经常有人问我,现在有一种趋势,留学生侧重于“留”而非“学”,你在美国拥有良好的职业和生活条件,为什么还回来。朋友教我一句最简单的答案——“爱国”。我是为了回来而离开的。从1986年到美国的第一天起,我就没想在那儿呆着。当然回来的日程却整整耽搁了8年半。
小时侯,我家住在国务院宿舍里,当时有一个“摘帽”,他是原北平朝阳大学毕业后到山东开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建国后曾担任最高法院刑庭厅长。他经常给我讲他当年办理的一些案件,我就想将来我一定要做一名律师。后来我去参军了,1978年恢复高考,我就想考法律系。但当时中国只有两所大学有法律系——北京大学和吉林大学。于是,我填报志愿时在重点大学一栏里填了北京大学,在普通院校一栏填了现在的公安大学。北大毕业后,我留在学校教书,同时在学校的律师事务所工作。我做了一些案子,在国内也有了一点名气,钱也挣了不少。当时我每月收入两千多,记得我曾包了一辆车,每天56元。随着接触到慢慢的变多的外国客户,我的梦想已不再是做一名国内最好的律师了,我要成为一名国际律师。
从50年代我国取消律师制度到80年代重新恢复,中间存在着一个断代,老师能够教给你的东西是有限的。中国与英美国家属于不同的法律系统,中国属于大陆法系,按照成文法来判决;而英美属于判例法系,主要靠法院的判例,前面的判例对后面的案件具有约束力。想成为一名国际律师,就要学一些英美的判例法,才能对他们的东西有更深的了解。另外,美国的司法服务要比中国先进,在国外可以认识很多人,拥有比较好的客户基础。我当时出去的目的很单纯,就想学习他们的东西,像唐僧去“西天取经”一样,学习技能、建立关系,练就一身工夫再回来。记得当时有一个日本客户对此非常不理解,他说你在国内发展得很好,干嘛要到美国去靠一点点奖学金过日子呢?
在北大当了4年老师后,1986年我到美国留学,在佛罗里达大学读税法硕士。然后一直在简博事务所(Jenner & Block )工作。简博是芝加哥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400多个律师。我在那做中国法律顾问,代理美国客户向中国投资及其他法律业务,而且还代理一批中国大型公司在美国投资、仲裁、诉讼及其他法律业务。
在美国,律师和医生是很古老的行业,从事这一些行业不会暴富,不像商人那样用别人的钱去赚钱,或者因为一个big idea(好主意)而赚钱,或者像后来的一些司“空手套白狼”套来很多钱。但是律师和医生有较为稳定的高收入。美国人认为,律师、会计师和医生是好的职业,聪明人都干这些事儿。现在从事这些职业的人慢慢地多,当然也不是所有学法律的人真正地都去干律师了,有人去做生意、有人在政府里任职。在美国大的律师事务所起薪都比较高,现在在纽约律师的起薪已经到了九万、十万了,在芝加哥也有八万多,这个行业如果你能够做出来,做得很好,也能赚很多的钱。你拥有大的客户,他们会付给你很高的律师费,在美国有些律师每小时的收费达500—700美金。当然这也是一个很辛苦的行业,它是靠专业相关知识来吃饭的。
在美国的华人可大致分为三代:第一代就是到美国去修铁路的苦力,他们聚居在China Town(中国城)里,他们不会英文,很少离开中国城;第二代是20世纪70年代从越南移民到美国的华人,他们也有自己的社区。第一、二代华人很难融入到美国社会中,他们不出城。新一代的移民大多受过很好的教育,有稳定的收入和很好的工作,住在好的社区。他们经常聚会,他们的孩子受美国的教育,周末去上中文学校。
我在美国最好的律师事务所里工作,那里都是美国人,有个别的日本人;我的收入属于美国那1%的人;开好车,住很大的房子,在很好的社区,社区中有个别中国人,但大部分都是美国人;可以休假、旅行;小孩也上美国学校。当然过春节的时候,那是中国人的节日。所谓美国的主流社会就是大房子、好车、看football(美式橄榄球)、看好来坞的电影,这些都是他们追求的。美国人认为他们是No.1,觉得自身不需要学习其他几个国家的文化,其他几个国家的语言什么的,这就是美国的主流社会。其实美国和中国是一样的,任何一个人都要make living(谋生),在中国我们挣了钱会去下馆子、去旅游,美国人也一样,我们都是芸芸众生。其实和咱们的主流社会一样,大家都是真正的主流。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就仿佛一个抛物线,起点部分是少数,终点部分也是少数,而抛物线的顶端是大多数,是主流。 许多人从事某一职业只是谋生的手段,但他未必喜欢。做律师是我一直的梦想,把自己最喜欢做的事和谋生的手段合为一体是一件幸运的事儿。
我在美国成家立业,和妻儿过着舒适的生活。我有大房子和好车,但我的梦想在脑海中却越来越清晰:回中国办最好的律师事务所。我在和我太太——她是清华毕业后出国的——结婚的时候,订了一个“婚前协议”,讲好了我将来要回国。从佛罗里达大学毕业后,我一直在策划着回国,我曾三次下决心回国,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实现。 男人往往有自己的梦想。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已经有一两百年的历史,一切都已成熟,中国人要想在美国做一个最好的律师事务所,是相当困难的。因为你只能受理一些与中国有关的案子,而其他的案件,他们天然地会雇佣本国律师。即使开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受理的大多也是有关华人移民的案件。而中国正在发展,机会比较多,很多地方需要完善,在国内做会更好一些。
在美国工作时我代理了一批中国大规模的公司的业务,如中化集团、 中国光大集团、中国有色金属、中国人保集团、中国机械等,可以说事务所的中国客户绝大多数都是我带去的。我常想我在那做的都是中国的一流大公司,如果回来,自己在国外受过良好的训练、懂英文,就能够代理世界级的大公司,业务就会上一个台阶。回国后证明当时的设想是对的,现在我们公司代理了Exxon Mobil(埃克森-美孚)、Mitsubishi(日本三菱))、Matsushita(松下)、 Bosch(德国博世)、 Swatch(瑞士斯沃琪)这些国际级的大公司的业务。这期间,我也经常回中国出差,看到中国慢慢的变好,中国的市场非常大。而且,我从小是在这里长大的、我的父母在这里,很多很多的因素,千丝万缕的联系,都促使我回来。
做律师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如果社会不稳定,就不需要法律了。我一直在寻求回到中国的良好时机。我拿到学位后,想在回来前在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一段时间,但当时美国在中国投资的公司不是很多,所以机会很渺茫,我开始策划回国,把所有的东西包括书都寄回了中国,机票也买好了。可在毕业典礼前后,简博律师事务所给我写信,表示他们对我有兴趣,让我去芝加哥面谈,见面后他们决定雇我。机会很难得,我就把飞机票退了,到那里去实习,第一次回国计划就这样搁浅了。
在简博实习期间,我又开始第二次策划回国,我和在美国的几个来自北大经济法教研室的同仁打算回国成立一个律师事务所;北大也来信让我回校教书。可是1989年北律系只招了二十多个学生,以前每年都招二百多个的。北律系一百多个教师,回去也是没书可教,回去干吗呢?就这样又阴差阳错地留在了美国。
1992年南巡,中国加速开放与改革,公司派我回国出差,我对国内的情况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再次打算回国创业。当国际律师的梦想已经实现了,我有了另外一个梦想:办中国最好的律师事务所!我在美国律师事务所呆了几年,学到了国际律师的执业标准,这是我在美国取经得到的最大收获,我想在中国做一个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但当时我恰好接到了中国人保集团的一个案子,争议的标的额超过一亿美金,是一件非常大、很复杂的案子,由于官司是在芝加哥打,作为简博所的中国法律顾问,我要做很多事情,第三次策划回国又流产了。
案子结束后,我开始第四次策划回国,但我当时还是有些担心国内的形势:不清楚国内的情况,不知道以后的中国会不会乱,中国会往哪走。由于回国的想法越来越强烈,加上年底回国时,发现社会是比较稳定的。我下定了回国的决心,正式向国内的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
1997年6月,我正式加入了君合。之所以选择君合,是因为我认为它是国内最好的律师事务所,目前正处在它最好的阶段,我可以在这里实现我许多的创意,我现在的梦想是让君合成长为世界上最好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君合的运作模式与美国的律师事务所一样是合伙制。现在北京大多数的律师事务所也是合伙制,在外地还有一些国有的。君合是国内最早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君合成立于1989年,到今年12年了。合伙人就是事务所的owner(老板),但也不是说你投了钱,就能成为老板,这是一个非常professional(专业)的职业,你得有知识、有能力才能成为合伙人。你只有做得好才能不断地有“活儿”,为事务所带来大量的业务。有客户愿意为你付钱,认为你的知识值这么多的钱。
我们现在主要的业务是为一些到国内投资的外国公司排忧解难或者保驾护航。外国公司到国内投资,先是要谈判、起草合同,在经营时会有许多的麻烦出来,打官司、仲裁,所以前面是保驾护航,后面是排忧解难。
如果法律存在着一些可以钻过去的漏洞,那么在制订新的法律的时候,就要订得很详细,把这些漏洞补住。现在没有堵住,说明我们的法律结构不健全。所以,从另一角度来说我们是在用外国人的钱(律师费),帮助中国进行法制建设。为了更好的提高中国律师行业的整体水平,我参与北京律师协会和全国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不是为了挣钱和出名,只是想为整个中国律师水准的提高一点尽一份力,水涨船就高,有了强大的竞争对手,君合才会不停地往上走。君合每年向北京地区法律专业的学生颁发“君合律师人才奖学金”,每人人民币1万元,每年有五名学生可以获此殊荣。现在我们也开始模仿美国的事务所,起薪高一些,也能招到好一点的人才了。
美国人与中国人对待工作的态度有些不同,中国人讲究人情味,而美国人则不。作雇员时,我喜欢人情味,而今作为老板我则喜欢制度化的管理。中美对律师进行训练方法也是不一样的。美国学生上法学院之前必须有本科学士学位,而且他们的“案例教育法”很适合律师执业的训练。中国的法学院教的多是学术性的东西,抠概念、原则、意义,学生毕业后更适合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美国的律师刚工作时都有中层律师带他们,在学校接受的又都是执业教育,所以他们上路比较快。中国法律系的学生没有经过分析案例的系统训练,许多事情都做得不够专业,我只好亲自动手,有时甚至不睡觉。我每天工作十六七个小时,周末也很少休息。我第一次回美国探亲时,感觉自己都飞不回去了。脖子累得不能动,背特别重,心脏闷,左臂发麻。但因为是做自己梦寐以求的事,我很开心。我对助手要求特别严,外语水平必须相当高,工作不能出一点纰漏,我们公司代理的客户都是一些国际性的大公司,一定不可以出差错的。还好他们都很聪明,一点就透,学好了一点不比外国人差。现在我带出了一批律师,我也不像以前那么累了。 闲暇时,我喜欢高尔夫。在中国高尔夫似乎成了有钱阶层的运动,实际上运动是不分贵贱的。在美国高尔夫是非常普及的运动,男女老幼都可以玩,那里有非常便宜的高尔夫设施,任何人都可以玩,当然也有一些非常高档的高尔夫球场。高尔夫是一项非常好的运动,当你挥动球杆,脚踏绿地,头顶蓝天,呼吸着新鲜空气,那种感受非常地好。我现在就教我的儿子玩高尔夫。他才7岁,有一天我儿子达到了“老虎”(Tiger Word)的水准,我就可以退休了。
现在我太太遇到一个很好的机遇也回来了。她现在是摩托罗拉中国地区的IT总监。她二月份刚刚回来,现在正在忙着安家什么的。君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大多与我的背景差不多,都是从国外回来的。我的合伙人都很羡慕我,因为我的妻子回国和我一起生活。我的合伙人的妻子大多在国外,他们自己在这里孤军奋战。